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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類別, Type 型別, Category 分類, Catalog 型錄, Contents 目次

在程式設計領域中,常講的是 Class 類別,以及 Type 型別。 不過 Type 在 MIME 這種討論檔案類型的一般情境下,更常被稱為「類型」(蘋果翻譯為「種類」)。 由於程式設計領域已經很普及講 Class 為「類別」、Type 為「型別」這樣的用法,所以建議跟隨既有約定成俗的翻譯。 如果譯者想要做出跨領域的翻譯詞彙對應,Category 就建議不要再稱類別,可採用「分類」來描述,以便區別出這些英文與中文間的差異;而 Catalog (Catalogue) 大多情況下都是指商品、產品型號的收錄集合,故稱「型錄」。 另外,Catalogue 的英文意思裡,除了產品的型錄,也包含書目的「目錄」,這兩者都可以說是 Catalogue,沒有像中文這樣仔細再區分成兩個慣用詞。不過在資訊領域中,Catalogue 指稱書目的目錄情況則較為罕見。 中文還有一個會對應翻譯成「目錄」的英文詞,是 Directory。Directory 的原意是以字母順序排列的條目列表,條目如名字或地址等,常見為地址簿、黃頁簿、名冊等,也是收錄大量條目,故也稱為「目錄」。 在文書處理軟體中,也有譯者將 Table of Contents (Contents) 譯為中文的「目錄」,其實以過去沿襲而來的傳統來說,這是錯誤稱呼。在早期圖書產業與圖書文獻學中,皆稱之為「 目次 」。 簡而言之,古代書籍如章回小說、經典,每章每回每段都會有一個開頭的區分標題,稱為「題目」(Title)。為了方便查找,在書籍的最前方放一份列表,列出題目的次序,稱為「目次」(Table of Contents)。如果有許多藏書,為了方便清點與查找各書,會做一本收錄各書籍的「目錄」(Catalogue)。 至於「書目」(Bibliography),是指「研究書籍外形、出版及版本,以究明書籍歷史之一門學問」,或「某一特定主題或由或某一著者所撰之著作清單」、「在撰述一著作或一篇文章時,所參用之資料清單」。換句話說,書目就是指文獻資料 (Reference)。 可惜的是,在 Word 最早把 Contents 譯為目錄後,大眾也受到影響,逐漸忘記過去「目次」的說法,反而讓不大正確的目錄一詞替代成為了主流。市場上的中文書籍,僅有少數幾家出版社,仍繼續維持「目次」一詞的用法。屢次查資料剛好見到日文 Wikipedia,還延續將 Co

Tag 標記, Tab 頁籤, Label 標籤, Mark 標註

英文裡有很多指涉中文標籤、標記、標示、註記概念的不同詞彙,例如 Tag、Tab、Label、Mark 等。  如果我們探究英語的 Tag 、Tab、 Label 、Mark 本意,會發現:   Tag 是附在物體上(如衣物是產品在展示時的懸線掛牌標籤)的標示; Tab 是凸出物體上(如衣領後面的標籤、衣身側邊的標籤)的標示; Label 單純指那個標籤(標籤紙、標籤條等)本身,或標籤上的內容; Mark 是指任何的記號標示。 而中文沒分那麼細,沒有為這這些不同的標籤方式,特別創造出四種不同對應的詞,都可以說是標籤、標記。最麻煩的是,有的軟體中還會同時使用到這些詞;或是原先只有 Label 功能,後來又追加了 Tag 功能等⋯⋯所以譯者最好一開始翻譯前,就先定下有所區別的翻譯方案啊! 以軟體中的常見用語來看, Tag 除了平時的標籤意義外,更常作為動詞使用,指涉做標籤、貼上標籤的「動作」,所以更貼近中文的做「標記」這一詞。 Tab 常見於分頁瀏覽的使用情境,模擬一些筆記本上凸起,協助使用者為內容作分類用的「分頁標籤」,中文裡也簡稱「頁籤」。這也是瀏覽器「分頁」瀏覽一詞的起源。 Label 既然是指那個標籤本身,那就更貼近「標籤」了。 Mark 除了標記外,也有做上註記的概念,如馬克筆原文就是 Marker,是方便在物件上寫下註記,所以可以稱為「標註」來與他者區分。

譯文中如果遇到英文字是複數的話怎麼處理?

很簡單,我手寫我口。 例如有個英文字詞決定不翻,在這理舉例為 Pizza 好了。 也許今天這個譯者是個 Pizza 極端愛好者,想說 Pizza 如果講中文的披薩,根本不夠傳神,失去原文那個 zza 的美妙語感,也就表達不出 Pizza 口感與滋味的美妙,所以刻意維持原文。 那麼他想叫幾個 Pizza 來和大家一起分著吃,這樣多個 Pizza,需要說是好幾個 Pizzas 嗎? 當然是不用囉!中文語境下的英文字,是不用複數變化的,維持 Pizza 即可。 不管他想叫幾個 Pizza,字句中都只要講 Pizza 就好,把 Pizza 視為一個中文詞,維持遵循中文語法沒有複數型的慣例即可。 如果看到有以前的譯者多寫了 s,看見的各位在修整翻譯時,也可以幫他拿掉,順手更新一下。

Commit 送交/送交版次, Submit 提交

Commit 與 Submit 這兩個詞語,在資訊領域中都很常用,而它們之間有什麼分別呢? 我們先來看看我個人在翻譯實務上最推薦的英英字典,Merriam-Webster 的解說之中,最接近版本控制下,或議題追蹤器中所用的 Commit 或 Submit 為何: Commit     to consign or record for preservation 送交保存,或是留下紀錄保存起來。 //commit it to memory     to put into a place for disposal or safekeeping 放到某處棄置,或安放保存。 //The chaplain committed the sailor's body to the deep.     to refer (something, such as a legislative bill) to a committee for consideration and report 提供(事項,例如法案)給委員會作考量並報告。     to obligate or pledge oneself 投身、致力 綜合上述來看,Commit 此處的關鍵意義,在於送交、保存、留紀錄、交付以供考量,以及自願投入。 Submit      to yield to governance or authority 屈服於治理單位或主管機關。     to subject to a condition, treatment, or operation 提請處理、處置或作業。 // the metal was submitted to analysis      to yield oneself to the authority or will of another 屈服於主管機關或他人的意志。 兩者的重大差別,在於 Commit 偏向個人,和送交、保存、紀錄有關;而 Submit 則是相當強調下對上,要提請處理、裁決,甚至是必須得屈服、遵從上面的意志。 所以,Commit 就是「送交留紀錄」,簡單點稱為「送交」;Submit 則是提請處置,而且是下對上的關係,以中文用法為例,類似提交辭呈給上司裁定的「提交」。 以版本控制系統,以及各專案的儲存庫管理治理架構來看,Commit 一詞,即任何

Match 比對/符合/相符

Match 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先去比對你所要的目標,二是接著找到符合你要求的項目。 至於 A 和 B 兩者相比對,有沒有一致的情況,例如新密碼與舊密碼,或是新密碼與再輸入一次這種,則是相符。

Time out 逾時 (v) /時限 (n)

Time out 有兩種,一種是超過預計完成的限定時間,逾時了;一種是時間倒數計時,時間到了。 如果是等待超過時限了的動詞,那麼譯作「逾時」。 如果像是省電模式下,螢幕自動關閉前的不活動時間倒數計時這類名詞,則譯作「時限」。

核對、證明、驗證相關用詞翻譯

羅列如下: Verify 核驗 Verification 驗證 Authenticate 核對(身分) Authentication 認證/核實 Authorization 授權 Credential 憑證 Certificate 證書

Token 代符/通行代符

Token,是種替代物、信物,例如政府發行用以代替交易信任價值的貨幣、替代全部的一部分、象徵記號、在較大會議中代表少數群體的代表等。 Token 類似漢文化中所稱的「符」,即憑信的器物、象徵標記,譯為「代符」。 常見的 Token 用法之一,就是註冊帳號,寫下電子郵件地址後,對方網站寄來一組 Token,通常是一串英文字符與號碼的隨機組合,來向你確認收到的 Token 有沒有和該網站相符,以確認你的信箱有效,以及符合註冊者的身分。 這就是對象網站發予你「代符」(意為:代表信物),用以確認是否符合,來通過信箱與身分的驗證。 如果還想要更清楚表達,可以補全其意說是「通行代符」。 代符這個譯詞一直都存在,收錄在台灣早期流行的電腦字典中,例如 Dr. Eye 譯點通、Yahoo 奇摩字典等,也在學術界中被採用,例如2011年元智大學發表的 論文 。 早期亦有將 Token 翻譯為「符記」的。符、記,為「符」號、「記」號之組合字,並非字典收錄的字詞,是早年譯者自行創造組合的譯詞。然而符記二字,兩者同時暗示了 Symbol 的意涵,容易讓讀者有所誤會,未表達出「代表」、「代替」之意涵,個人認為是不佳的翻譯。 而看過令人覺得有趣的翻譯就是權杖、令牌了,但真的相去甚遠啊!只會讓我想到「你製杖嗎?」,「不,我販劍」的網路笑話。

聊聊台灣資訊領域翻譯風格文化

資訊領域用詞的台灣式翻譯法,只有譬喻式的英文詞(類似中文修辭的借代法)會直譯,至於其他所有模糊泛用的英文詞,皆會區別英文詞的不同情境,來對應翻譯成不同的中文詞。 舉例而言,如 Menu 沒有菜,不會是菜單;Render 沒有水墨,不會是渲染;Script 沒有演員,就不會是腳本。像菜單、渲染、腳本等這些中文詞語,原先都已經是情境限定才會使用的特化詞語。 「菜單」是餐廳用語、「渲染」是水墨畫用語, 「腳本」是戲劇類用語。   台灣資訊領域的翻譯風格文化,簡單濃縮就是:盡量避免取用過去已限定情境的特化中文詞,不重新定義成新的資訊領域中文詞用法,而是再發想、創造出資訊領域專用的新譯詞來表達。   有的人會說,那麽像 Virus 病毒、Worm 蠕蟲、Bug 臭蟲⋯⋯等,這些呢? 這些詞語不都是已經限定情境用在生物領域了嗎?   像這類英文詞彙,在英文原文中都是一種跨情境類比的譬喻借代,即以其原領域的意義,直接挪用到資訊領域借代使用,擴增原詞彙的使用情境。例如病毒,取其自我複製與破壞宿主機能的特性,類推挪用至資訊領域。台灣式翻譯也循同樣邏輯,這一類詞彙便不用翻譯成新的對應詞,可重複採用原先有的中文詞,再擴增其新的資訊領域意義。   這與前者「重新定義已經限定情境特化的中文詞」不同,而是同理類推挪用,擴增出新的資訊領域意義。   有的人會說,像是 將 Menu 譯為菜單時,菜色就是選項們;將 Render 譯為渲染時,水墨就是電腦畫面中的色彩呈現;將 Script 譯為腳本時,演員就是變數們 ,這些也都是一種中文語境下的同理類推啊!   請注意,這是因為英文語言中,詞語特性常有「模糊泛用」的情況(一詞多義,泛指)。例如,凡有列表清單可選擇的,皆可以類推說是 Menu(原意著重於「列為表單」);凡有藝術性轉譯呈現到另一個領域上的過程,皆可說是 Render(原意著重於「藝術表現」);凡有文字或書寫而成的稿件,皆可說是 Script(原意著重於「手寫文稿」)。   翻譯時請留意中文語言的特性,詞語反而是有「限定特化」更為細分的情況(定語指向,特指)。如菜單,就是限定選擇菜色的單子;渲染,就是限定墨色變化的渲法( 上墨後再用水淋擦,使顏色濃淡適宜 )和染法(著色落墨於紙張上);腳本,就是限定寫下腳色劇情安排的底稿文本。   以中文的修飾法來看,要將菜單、渲染、腳本用於資訊領域,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