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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著作權 vs Copyleft 著作傳

Copyleft says that anyone who redistributes the software, with or without changes, must pass along the freedom to further copy and change it. Copyleft guarantees that every user has freedom. 「Copyleft」一詞,是建立在 copyright 著作權保護基礎上保障自由的授權方式,但與常見的保留所有相關著作權利「all rights reserved」的專有授權方式相反,它授予公眾更多自由運用的權利,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須不能讓著作再度被專有保護起來」,所以稱之為 copyleft 的文字遊戲。 這是因為 copyright 常見被用來表示,作品受到著作權保護,而且作者保留所有權利,要取得授權請與作者聯絡的情況;而 copyleft 則是授權公眾許多自由運用的權利,著作能永續保持自由不被封鎖,也可以直接取得授權無須先和作者聯絡,兩者相反。 簡而言之,copyleft 的精神在於利用著作權的授權概念,讓軟體的自由永永遠遠地傳遞下去。 一直以來在想 copyleft 怎樣翻譯才會貼切,最好也來個文字遊戲。最早想說 copyleft 的價值在於能讓著作永續流傳,所以想說可以是「著作續」,但沒有玩到文字遊戲,「著作流」又太讓人無法理解,會誤以為在講流派。 所以又想,copyleft 的 left 可以想作是留存的 left,或許可以稱為「著作留」。不過這樣就超譯了,而且甚至會讓人誤以為是著作人想保留所有權利的「留」,那是完全相反的概念啊!於是就這樣不了了之。 最近才想到「著作傳」,起因 copyleft 的概念就在於與常見 copyright 授權方式相反,旨在保障自由,可以任意使用、研究修改、再次散布(流傳)、改善並回饋社群,而「傳」一字剛好點出它和常見 copyright 授權方式「保留」的特質相反,點出永遠相傳、流傳、傳遞,不再封鎖保護起來。 此外,傳這裡念ㄔㄨㄢˊ,著作傳跟著作權剛好唸起來很接近,也確實,copyleft 授權方式必須建立在著作權保護的基礎上,和沒有著作權保護的公眾領域 public domain 或拋棄著作權是不同的,沒有著作權保護代表無法用

Pay what you want 隨心付

這個概念一直都不是突然迸出來的,而早已存在許久。 elementaryOS 團隊認為自由軟體應該大方收費,同 自由軟體基金會與 GNU 專案的立場 ,但他們希望讓付費者自己支付他們想要付出的代價,自由地、隨心地、隨喜地付費,即使為零亦可。 我覺得 Pay what you want 這樣隨你付、隨心付的概念,非常貼近自由軟體本身的精神,即「自由」,以往的付費模式限制了使用者的支付自由,包括免費亦如此,隨喜付儼然是自由軟體精神的體現之一,賦予使用者自由支付的權利。 根據 elementaryOS 之前的《 payment 》文章指出,這個做法確實為他們爭取到不少資金,讓他們更可以全職投入開發。 比起自由捐款,自由支付或許會更貼近自由軟體一點,因為自由軟體並非免費。 我認為,未來自由軟體專案除了一些強調免費的佛心組織機構外(例如 LibrOffice、Ubuntu 等都明確指出他們要免費發行他們的軟體),或許隨喜付會成為未來的主流也不一定,畢竟捐款對使用者來說是階層較高的自我實現,但使用者付費一般在較開發的國家已是種意識,而且即使第一次、或沒錢時支付零元,但未來幾次、或有餘裕就會願意付款,長久下來也許就能讓想全心投入的開發者更有飯吃也說不定! elementaryOS 團隊正在 indiegogo 集資,打算打造 elemantryOS 下的 隨你付 AppCenter ,讓獨立開發者能自由上架,使用者能自由付費。有興趣的朋友、想支持的朋友都可以前往贊助!